发文单位:新闻出版总署
文 号:新出报刊[2003]745号
发布日期:2003-7-23
执行日期:2003-7-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 》(中办发〔2003〕19号),我署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已征求中纪委、中央宣传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编办、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审计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邮政局的意见,并报经中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闻出版总署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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