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上海户籍,在4月22日晚上夜班期间发病,眼睛模糊,4月23日早上七点下班去医院就诊,确诊为严重脑梗,住院治疗并进行脑外科手术后于一个月后出院,目前有轻微语言障碍。我父亲的单位因为我父亲生病而强制辞退,在上周上门通知并且刺激我父亲,今天则发来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而我父亲当初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时,经过和本人还有单位同事的确认后,得知当初劳动合同时签的是不符合规定的合同,说是合同期两年,但合同上的几个要写清楚的时间年月都没有写,是空白,而且我父亲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父亲是否不合理?要怎么追求自己权益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