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华,女,山西长治人。 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3年3月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曾成功承办郭奇真合同诈骗案、石岗等受害人索赔案、黄俊杰诉中国十三冶建设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等民事、经济、刑事案件数百起。主要擅长刑事案件的代理与辩护。本人将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1330355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