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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 |
| 各位律师好,我与一个朋友合伙开公司,当时他投入了三分之一,我投入了三分之二,现因为各方面原因,他不希望继续做下去,我希望大家还可以继续做朋友,故做了很大让步,答应给他当时投资的两倍作为偿还,但是我手头没有那么多现金,所以我们商定分三次偿还这笔钱,我写了一个欠条给他,但是现在他反悔了,要我立刻兑现,所以我想重新和他算清这个钱,但是不知道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我的欠条只写了金额,没有写还款日期等其它东西,如果我们之间打官司,这个欠条能有多大影响,因为如果清算这笔帐的话,他是不可能拿到这些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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