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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
机动车登记规定》重点内容解读《机动车登记规定》重点内容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公安部对《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进行了修改。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同时修改了《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修改、制定了相关的行业标准。 一、问:这次为什么要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 答:72号令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规章,是公安部2004年4月30日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72号令在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顺利实施,规范机动车登记,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牌证等方面发挥了..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10-19 16:23:37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9-16 23:34:19 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 文 号:公安部令第70号 发布日期:2008-8-27 执行日期:2008-8-27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签令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文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报警和受理 第四章 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第五章 调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章 处罚执行 第八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章 涉外..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8-31 18:17: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来源:中国正义律师网浏览: language="javascript" src="/Include/NewsHits.asp?ID=21679" type="text/javascript" 27次2006-12-26 0:03:36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意见的函 (公交管(1998)181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你室《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稿)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告你们,供参考。 我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有其他犯罪嫌疑的,移交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提起附带民..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8-9 11:45:52 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 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 公交管[2000]98号 颁布日期:20000605 实施日期:20000605 颁布单位: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 ..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8-9 11:43:17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损失计算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损失计算表 ..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7-17 11:31:02 2008年度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08年度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渝公交[2008]107号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局交警支(大)队,各驻企业公安分局交警支(大)队,总队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7年度重庆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如下,请在处理二00八年五月一日零时至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二十四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参照执行。 一、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715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509元 二、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876元 农村居..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6-15 9:28:24 福建省2008年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福建省2008年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08-04-05 22:17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闽交警网传[2008]58号 关于调整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07年统计数据,现将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省城..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6-9 9:41:10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副标题—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但新条例在废止《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国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6-4 16:18:36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002年12月1日) [发布单位] 公安部 [发布日期] 2002-12-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35-1992。 ..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6-2 14:59:26 各种伤残评定标准及使适用范围 各种伤残评定标准及使适用范围 各种伤残评定标准及使适用范围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6-2 14:55:54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 则 1.1制定依据 1.1.1为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特制定本标准。 1.1.2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的实际,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科学划分残..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6-2 8:44:36 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疫苗 (Rabies Vaccine) 一、疾病简介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所致的自然疫源性或动物源性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流行性广,病死率极高,对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狂犬病的典型临床表现为恐水症,故狂犬病又称恐水病。初期对声、光、风等刺激敏感而喉部有发紧感,进入兴奋期可表现为极度恐怖、恐水、怕风、发作性咽肌痉挛、呼吸困难等,最后痉挛发作停止而出现各种瘫痪,可迅速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人狂犬病主要通过患病动物咬伤、抓伤或由粘膜感染引起,在特定的条件下还可通过呼吸道气溶胶传染。受染动物唾液内含狂犬病毒。传染动物主要是犬(超过90%),其次是猫。 对犬进行严格管理、犬免疫或灭犬,是控制人狂犬病的积极..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5-25 17:58:33 狂犬病知识热点问答 狂犬病知识热点问答 什么是狂犬病?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人兽都可以感染,又称恐水病、疯狗病等。狂犬病毒主要在动物间传播。该病主要是通过动物咬人时牙齿上带的唾液中的狂犬病病毒侵入人体而受到感染。狂犬病一旦发病,其进展速度很快,多数在3-5天,很少有超过10天的,病死率为100%。 被狂犬咬伤,就肯定要得狂犬病吗? 不一定,有学者统计发..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5-25 17:52:54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卫疾控发〔2006〕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八日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疫苗储存、运输管理,保证疫苗质量,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条例中规定的疫苗储存、运输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5-25 17:3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