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功案例
王勇聚众斗殴案王勇涉嫌聚众斗殴抗诉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通过今天公诉机关的抗诉而引发的庭审,使辩护人看到了本案所带来的特殊的戏剧性的发展.辩护人不得不怀疑侦察机关对法的适用的理解.以及对坚持刑事诉讼基本理念的理解. 现今中国,保障人权已经写入宪法,同样党的17大也重申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建立和谐社会的伟大理念. 然而,结合本案分析,在侦破此案过程中,侦察机关是否做到了以上要求,就不得不令具有普通意识的公民产生合理性的怀疑了. 该案发生于2005年,侦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的名义对本案被告人王勇进行了审查,因造成受害人伤害为轻伤,王勇本着息事宁人的方式同受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了受害人人民币3万余元..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5-3 22:1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