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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十一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8-16 17:3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06月29日 21:11:1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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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8-16 9:21:21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发布单位:司法部
生效日期:200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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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并划分等级而制定,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功能、残疾..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8-4 20:59: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
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
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7-7 23:05:11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 律师前往你处会见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6-29 17:31:09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1998/05/11
高检发释字(1998)1号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军事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
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的范围规定
如下:
一、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4-12 19:39:51 私分国有资产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4-12 19:34:22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以及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配合,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和..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3-27 16:48:04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2002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5次会议通过)
高检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已于2002年3月25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3-27 16:43:57 我市检察院细化了12种轻微犯罪行为不起诉 而对于未成年人,我市检察院细化了12种轻微犯罪行为不起诉(见表)。
可以减少预防<!—ADV_CONTENT—犯罪
“不起诉不会纵容犯罪,更不会滋生犯罪。”潘处长说,这五类不诉的情形都是微罪不诉,共同的特点就是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不大,这恰恰也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潘处长称,高压打击犯罪不是预防犯罪的唯一方法。对于这些轻微犯罪行为不起诉,有利于当事人悔过、自新,减少社会对立面,防止当事人破罐子破摔,进一步变坏,“不起诉”用的是大禹治水的疏导方法,减少和预防犯罪。
轻微罪是首要条件
“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最高检修改的《不起诉案件标准》明..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3-27 16:28:33 提倡女检察官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重庆:提倡女检察官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专门规定不起诉标准
正义网重庆5月30日讯(记者沈义特约记者阳学智)今天上午,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公诉处获悉:从5月起,重庆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方式改革已在一
分院、渝中区院、万州区院等10家检察院试点。新起诉方式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感化,其主要内容包括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案组并提倡女检察官承办、起诉前必须听取律师意见、利于感化未成年人时可不起诉、建立结案后定期回访制度及强化法律援助等。
提倡女检察官承办
该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说,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的起诉方式更为人性化,尤其以女检察官..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3-27 16:24:06 最高检规定未成年人刑事犯罪6种情况
最高检规定未成年人刑事犯罪6种情况可不起诉
2007年 02月 01日 15:35 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 最高检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并符合规定情形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依法作出不起诉..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3-27 16:16:21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211 更新时间:2007-8-22 文章录入:冯克法 ]
最高人民检..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3-18 22:28: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下)
作者:全国人大
颁布日期:1997-3-14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7-11-19 19:26: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 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 上
颁布日期:1997-03-14
执行日期:1997-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7年3月14日
中华人..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7-11-19 19: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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