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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
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
——析原告戴某某与被告秦某某离婚纠纷案 作者:李清 发布时间:2008-07-31 15:17:39 <!—AD BEGIN— <!—AD END— 【案情】 原告戴某某。 被告秦某某。 2006年12月30日,原、被告签订离婚协议书一份,主要内容是: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抚养费;商品房1套归男方所有,自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女方每月给男方1000元;等等。2007年3月,原告向姜堰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较好,2006年8月,被告要求与原告分手,并与原告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判决:1、原、被告离婚;2、..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8-28 14:17:4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 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8-3-6 22:06:3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1999年6月3日 国税函(1999)391号    广东省财政厅:你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粤财字[1999]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7-12-25 8:29:51
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第387号)   《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三年八月八日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7-12-25 8:28: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7-12-25 8:2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01]30号 【发布日期】2001-12-25 【生效日期】2001-12-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7-12-25 8:24: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1994)6号 【发布日期】1994-04-04 【生效日期】1994-04-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 (1994年4月4日法发(1994)6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1989年11月21日,我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3条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7-12-25 8:2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发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1-04-28 【生效日期】1981-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结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阅读全文]发表于 2007-12-25 8: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