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是1994年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湖南长沙设有分所,具有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从业资格。 本所现有专、兼职律师六十多名(包括分所)。主要业务为金融、证券、股份制改造、产权交易、房地产、外商投资及涉台、港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重大国际、国内经济、民事案件的诉讼、仲裁;担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