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09-6-5 11:40 来源:法律教育网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6月1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legalinfo.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并准确记录网报号,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

  (关于报考的具体内容和条件,请查阅司法部和陕西省司法厅公告。)

  二、报名确认地点

  西一路55号(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院内。军展大夏西邻)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准确提供网上报名的序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报名,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260元(人民币)。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西安市司法局确认后,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按主证上的重要提示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期限为8月25日至9月20日。

  四、要求

  1、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统一为A4纸单独居中复印。

  2、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按序依次进入现场申请确认。

  3、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报名确认,否则不予办理。

  4、因报名人员造成的报名无效,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88624255  88651468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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