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09-6-4 16:20 来源:法律教育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5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惠州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方式:2009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www.gdsk.gov.cn)进行个人信息填报,并在预约时间本人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以现场确认为准;

  (二)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7月20日。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7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1日至7月20日(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三)报名地点:市下埔大道22号司法大楼7楼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当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并经审验合格。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统一用A4纸复印(证件过大的可缩小复印);

  2.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于网上预报名开始后在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下载)报名;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非惠州户籍的人员在我市报名,须同时提交在我市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

  5.现役军人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422号文精神,2009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取考务费每科(卷)65元,4科(卷)共计260元。

  报名条件、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为准,可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及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查询,也可来电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52-2167030.

  惠州市司法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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