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09-6-4 16:3 来源:法律教育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司法部公告》(第85号)、和《广东省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揭阳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方式与地点

  1、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开通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0:00至7月20日16:30.

  2、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www.gdsk.gov.cn),进入“揭阳市”窗口,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应按预报名时约定到现场确认的时间,本人前往报名点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周六、日除外)。

  3、报名确认地点

  揭阳市政府大院东附楼2楼市司法局司考办。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当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并经审验合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下载)。

  4、现役军人需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5、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于2009年8月25日0:00至9月20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打印。确实不具备打印准考证副证条件的报名人员,可通过电话事先与我市司考办联系确认后,到司考办领取,或于首场考试开始前在考点现场领取。

  四、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422号文等规定,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到市财政部门委托的中国建设银行交纳考务费,每人260元。

  报名条件、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第85号)为准,广东省内的有关具体事项以广东省司法厅公告为准,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查询。

  五、揭阳市考区咨询、联系电话号码:0663-8768293

  揭阳市司法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RSS|地图|最新
特别推荐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联系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