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09-5-26 11:58 来源:法律教育网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根据司法部第85号《公告》和江苏省司法厅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 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如果网上没有报名的,现场确认时无法补报。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为: 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逐项填录个人报名信息。去年已报名的考生在输入身份证号后出现的报名信息,如无变化可以继续使用。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8:30开始至7月20日18:00结束(双休日正常上班)。报名人员须按网上预约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为盐城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毓龙东路17号市司法局)。

  四、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除必须提供个人网报号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3、在我市工作、学习,户籍不在我市的报名人员,须提交工作、学习单位证明,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

  五、准考证发放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核通过并交纳报名考试费260元后,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江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0日。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共同构成准予考试的有效凭证。

  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5号)》或登录江苏司法行政网(http://www.jssf.gov.cn )查询。盐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515-88335600.

  重要提示:

  1、今年司法考试必须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确认时无法补报名;

  2、身份证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尚未办理二代证的,请迅速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否则无法办理确认手续。

  盐城市司法局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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