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09-5-27 16:34 来源:法律教育网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嘉兴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1.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5日。报考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直接缴纳报名费260元。网上缴费系统为报考人员提供招行、工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的网上支付服务,银行卡须事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网报号和密码。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 7月7日-20日。

  2. 现场确认地点:嘉兴市中山东路1177号嘉兴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上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数码摄像。在嘉兴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嘉兴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以在嘉兴确认(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嘉兴考区)。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持港、澳、台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三、准考证发放

  现场确认初审合格的,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的,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考人员在8月25日-9月20日之间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副证格式:用半张A4纸打印,裁掉多余部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和副证。

  四、其他事项

  1. 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确有困难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到嘉兴市司法局306室,由专门人员协助完成。

  2. 在嘉兴工作、学习、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统一到杭州市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提交在嘉兴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3.有关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时间,考试内容、方式、科目等事宜以司法部公告、浙江省司法厅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浙江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zjsft.gov.cn)、嘉兴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jxssfj.gov.cn)查阅。嘉兴考区咨询电话82085765,82032417.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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