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09-6-3 17:25 来源:法律教育网 

  根据司法部85号公告和《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司法厅已组织开展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及考务管理系统操作信息管理培训,全省各市州司法局司法考试工作科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现将眉山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与现场确认的报名点应当一致。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在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网上报名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一份,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省司法厅依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司法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收费250元/人,由市司法局代收代缴。请登陆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csf.gov.cn/查询。

  据悉,为向考生提供优质服务,司法考试科将在QQ群81279833开展即时交流和咨询。现场确认地址:市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金茂大厦205室司法考试科。联系人:余磊 雷海鹰,电话:8186106.

四川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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