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法考试咨询热点:调转资格档案

2010-8-3 14:40 来源:法律教育网 

  “我女儿在澳门读书,为了方便,想在那边报考今年的司法考试,请问如果她今年通过了司考,档案能转回北京吗?以后能在北京执业吗?”6月6日上午9时30分,一位头发灰白的女士来到咨询台前询问。原来,她女儿武汉大学本科毕业,现在澳门一所大学读研究生,因澳门也有司法考试考点,就想在那里参加和考试,只是还想回北京执业,不知道档案能不能转回北京。据了解,北京考生在澳门参加司法考试并通过,其法律职业资格证由司法部统一办理,是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北京申请执业的,档案也可以转回北京。

  “我儿子在中山大学读书,今年交流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请问他可以在北京报名和考试吗?如果通过司法考试,也是在北京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吗?”一位40多岁的男子手里一边翻看材料,一边询问道。当工作人员问清他的儿子不是北京户籍后,耐心地向他解答。根据今年北京市司法考试报名办法和相关政策,外地户籍考生无需工作和学习证明,也可在北京报名和考试,考试通过后,在北京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实习和申请执业的问题根据当地律协的相关规定办理。

  此外,北京地区普通高校2011届外地户籍毕业生报考,如果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如果考生在外地落户申请执业,届时可向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调转档案。考生需注意的是,如果要享受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政策,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享受放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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