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与政治

2011-12-13 11:22 来源:法律教育网 

  导语: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与政治。2012年司法考试的航船已经扬帆,载上希望的风帆,驶向梦的彼岸。为此法律教育网特地为大家总结了法理学中的各项知识点,希冀对大家备战2012司法考试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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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作用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责任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制裁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解释

  一、法律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法律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受制约和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关系。但二者仍有不同1)政治通过把利益关系集中、上升为政治关系来反映经济关系,法律以规则、程序和技术形式对经济关系作制度化表现;(2)政治突出体现社会生活的组织性,法律突出体现社会生活的规则性和秩序性;(3)政治的控制和调整功能通过政治行为和过程实现,法律通过对主体权利义务的确认和保障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

  法律与政治相互关系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二者的相互作用:

  1.政治对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反映和服务于一定的政治,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必然在一定程度或意义上影响法律的内容或价值追求发展变化。

  2.法律对政治的作用。法律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具体表现为:

  (1)法律与政治体制。

  (2)法律与政治功能。

  (3)法律与政治角色的行为。

  (4)法律与政治运行和发展。

  二、法律与政策

  (一)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

  执政党政策与社会主义法作为社会调整的两种基本形式,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它们都有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走向法治化的进程中,必须协调好这二者的关系,使其各自在适当的领域内发挥最大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它们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都体现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它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它们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从根本上说也是一致的。

  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二者的意志属性不同。

  第二,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

  第三,二者实施的途径和保障方式不同。

  第四,二者的稳定性程度、程序化程度不同。

  (二)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相互作用

  执政党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以及在法律教\\育网外部形式和调整方式上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二者的相互关系。

  第一,执政党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

  第二,社会主义法是贯彻执政党政策,完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手段。

  第三,执政党政策充分发挥作用,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法的实现。

  第四,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关系,要求既不把二者割裂、对立起来,也不把二者简单等同。正确认识这二者的关系,就是要看到二者之间的互补性。它们实际上是在功能上互补的两种社会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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