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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指的代价

2008-2-22 9:31

    文/严爱华

  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本文中的被告钱林为了骗取工伤理赔款,竟采用自残的方式,不惜将自己的左手大拇指锯断。这种残忍而愚蠢的做法,让人惊怒的同时,为其如此法盲而深感痛心。

  有关人士指出,通过实施苦肉计骗取高额理赔款案件并非个案,它已成了一种新型犯罪动向。社会各界应引起高度重视。亟须采取新的有效对策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已成了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

  10月25日,对钱林与他一起打工的老乡来说是一个截然相反的日子。这天,他曾经干过活的工地已竣工被验收通过,老乡们高高兴兴拿到了辛苦赚来的工资款,少者1万多元,多者3万多元。而钱林却泪流满面地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院审判,等待他的将是漫长而痛苦的4年囚狱生活。

  老乡诱导  网吧萌生犯意

  20岁刚出头的钱林,有着一副结实的铁板身子。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弟妹尚小,钱林小学读完就辍学,在家帮母亲干活,父亲则在上海打工。

  随着年龄的增大,瞧着伙伴们与父辈一样一个个离家到大都市淘金,不安现状的钱林也吵着要外出赚钱。2003年,姑父将他从四川老家带到了父亲身边。当时他的父亲在上海松江一家建筑工地打工,考虑到钱林只有17岁,年纪尚小,工地干活太累,父亲通过熟人介绍,让钱林进了一家工厂做临时工。

  工作了2个多月,钱林嫌工厂干活不自由,收入微薄,未与父亲商量就甩手不干了。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钱林,难以觅到称心的工作,脏活累活不愿干,含金量高的岗位无人要。在找了几家单位处处碰壁后,钱林渐渐淡漠了找工作的欲望,整日游荡,无所事事。

  当地的一些小网吧便成了钱林消磨时光的地方。在那里,他结识了几个有着类似经历的小老乡。他们经常聚在一起,身边有点钱就上网玩游戏,口袋空空时只得呆在租房内瞎聊,“赚大钱”的欲望一直是他们谈论的话题。

  据钱林交代,2006年8月初的一天,他在松江区九亭镇的一个小网吧上网玩游戏时,三个老乡带着一个陌生的男人悄悄围坐在他身边,其中有一个叫刘伟的老乡神秘兮兮地问他,想不想赚大钱,只要找一家建筑工地,将自己的手指弄伤,就能获得一大笔赔偿钱。

  “自己伤害自己,岂不太残酷!万一手指断了残废了,影响今后生活咋办?”钱林当场予以回绝。

  “怕啥!现在医术这么发达,手指断了,照样可以接上。这8万元钱靠自己出苦力打工最起码也得熬四五年。”见钱林不答应,刘伟不死心,他似乎很内行地一个劲儿给钱林鼓劲、怂恿,还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钱林伤了自己的手指,他们就可帮他从厂家搞到8万元人民币,所有的事都有他们负责安排办理,包括到工地找活等。

  伤一个手指,就能得8万元,而且手指即可接上。禁不住金钱诱惑的钱林,被刘伟说得动了心。想了一宿的他,决定为8万元钱冒一次险。

  “做成这笔交易,自己即可从中捞到一把钱!”早已蠢蠢欲动的刘伟这伙人,赶紧四处打听新开的建筑工地,从松江区一路打听到奉贤区,得知该区柘林镇附近有一个艺苑建筑工地刚开工,正在招兵买马。他们就带着钱林找到了在这家建筑工地上做木工的老乡,说是要找一份木工活,请他帮忙。不知情的老乡很热情地把他们推荐给了工地负责人。

  隔天即2006年8月5日,刘伟与钱林等三人便在艺苑工地干起了木工活,钱林操作的是木工机械原盘踞,负责将木料锯成条形状。

  打工两天  狠心锯断手指

  “当天,刘伟他们就在旁边悄悄催我下手。”钱林在交代案发经过时说,当时他怎么也不敢动手,自己要伤害自己,如何下得了手?!傍晚,刘伟又一再催促钱林,不能拖时间,赶快做掉此事。

  第二天上午,钱林一到工地见四周无人,立刻打开原盘踞开关,随着机器声“隆隆”作响,他拿起地上的木板放在原盘踞上,迟疑了一下,就咬紧牙关将木板与自己的左手大拇指同时往前移。

  “哇!疼死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惊动了远处的工友。当他们直奔到事发点时,只见钱林右手抓着满是鲜血的左手倒在地上直打滚,煞白的脸上尽是冷汗,工友们赶紧将他送医院抢救。

  “十指连心。”这种断指的疼痛至今让钱林还心有余悸。据他回忆,当时的情景惨不忍睹,鲜血像喷泉一样不停地从自己的左手涌出,大拇指的上半节掉在木屑堆里,血淋淋的。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他还一个劲儿喊“疼,疼死人了!”

  事发后,艺苑建筑工地的负责人立马将钱林送至市第六医院救治。然而,由于断指截面上沾满了木屑,断指无法再接。

  “自己伤残自己,何苦啊!”钱林当场痛哭流涕。

  肉体的伤痛与内心的悔痛像一把锥子扎在他心中,使他痛不欲生。

  在住院治疗期间,钱林每天望着被包扎着的伤残大拇指甚是伤心,一直唉声叹气,“手指没了,自己成了残疾人,今后该咋办?”不知内情的朋友来看望时都劝他,一切顺其自然,自有谋生之路。

  眼见骗取工伤理赔款的第一步计划已实施,刘伟这伙人甚是兴奋。他们一边假惺惺地安慰钱林,说是只要拿到这笔赔偿款,今后就能过上好日子,劝他忍一忍熬过这阵子就好;一边迫不及待地邀集了一帮人到公司交涉。

  书面承诺  隐藏案发玄机

  “起初,我们以为这次工伤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钱林思想不集中,操作不熟练所致,根本未想到是他故意伤残自己的”谈到这次事故的前因后果,艺苑建筑工地的负责人老顾一一道来。当天事故发生后,刘伟等人立即不辞而别。过了三天,刘伟带着好几个人来到了公司要求谈判赔偿问题,其中有一个称是钱林的叔叔。公司的态度很明确,先治疗,费用由公司支付,等钱林康复后,公司再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以后的日子里,刘伟天天带着不同的人到公司要钱。

  两个星期后,钱林伤势愈合出院。他便随刘伟就赔偿款问题与公司进行交涉。他们开价要公司拿出15万元赔偿款。公司表示只能给5万元,不包括已花去的6000元医疗费。二者差别悬殊,双方谈判了多次,谁也不肯让步。最后,公司方提出,让钱林做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几次交涉不了了之,望着行动不便的左手,钱林对刘伟又恨又气,出了坏点子,又办不成事。他干脆撇开刘伟他们,自己找朋友解决。

  钱林在被审讯中如是交代,当时朋友提出,应该多叫几个人一起帮助到公司讨钱。于是,他通过几层关系找了一位专为同乡讨钱打官司的人,叫李静。说是此人经验丰富,又懂法律,能摆平各方人员,钱林对他充满了信心。

  然而,当刘伟得知钱林不让他们参与讨钱,到手的钱成了泡影,来来回回的心血将白花,他们十分恼火,便在老乡堆里放出风声,说钱林的工伤是故意的。

  毕竟在江湖上混了多年,闻到了风声的李静在接受此事后多留了个心眼,特意约钱林等人在他住所进行了一次交谈,当场记录在案,还让钱林写下了一份承诺书。

  李静是这样问道:钱林,你原来手伤过没有?

  答:没有。这是第一次受伤。

  问:为何受伤?

  答:锯木料时伤的。

  问:听说这大拇指是你自己有意锯伤的。你要说实话,我会想办法帮你忙的。

  答:好的。他人叫我将手指踞断后,答应给我8万元钱,我才将自己的手指锯伤的。

  问:当时有人看见没有?

  答:没有。

  钱林的承诺书是李静写好后,钱林签了名并摁下了手印。内容是钱林在艺苑工地故意踞断手指一事,现承诺只要得人民币10万元整,其余作为代理人的费用。

  据钱林说,当时他很信任李静。因为李静答应可以帮他争得10万元赔偿款,前提是钱林必须说出实情。不然,他就无法帮忙。

  能多得2万元钱,钱林求之不得。因此,钱林按李静要求,全盘托出了为骗取工伤理赔款不惜故意踞断自己手指的事实真相。

  电话告发  导致真相暴露

  手中有了钱林的承诺书后,李静便着手为他的赔偿款一事开始奔波。

  去年年底,李静陪钱林到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被有关部门告知,应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如对鉴定结果不服,才可向市劳动部门再次申请工伤鉴定。

  2007年元月下旬,奉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钱林出具了一份工伤认定书。他拿着这份工伤认定书即向奉贤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是7级伤残。

  7级伤残只能赔4万多元钱。这笔钱给钱林还嫌少。对有关规定略知一二的李静,再次陪钱林到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重新鉴定伤残等级。

  鉴定结果是6级伤残,让李静狂喜一阵。他明白,7级与6级虽只是1级之差,但赔偿款数额却相差悬殊,6级伤残可得21万多元赔偿款。

  然而,在重新鉴定伤残后不久,李静告诉钱林,鉴定书已到手,伤残等级仍然是7级。至于赔偿款数额,由他向公司交涉。对此,钱林深信不疑,也未想到要看看这份鉴定书。

  过了没几天,一直在帮忙的老乡突然告知他与他父亲,说是市劳动部门鉴定的伤残等级是6级,赔偿款高达21万多元。李静为了多得钱,故意骗他们。

  “自己的手残了只能得10万元,他一人却要独吞11多万元,还要蒙骗人,岂不太黑心了!”钱林父子俩恼羞成怒,找到李静,拿回了伤残鉴定书,让他退出代理。他们决定另请人帮助讨钱。

  钱林的反复变故,引起了公司方的怀疑,艺苑工地的负责人老顾告之,他们每次来讨钱,总是在换人,各人都怀有不同的目的,好似都在为自己争钱。尤其是伤残等级由7级变为6级,更让公司方深感其中有蹊跷。

  就在他们为无证据而空怀疑时,2007年5月下旬的一天,老顾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一位自称是钱林的代理人神秘兮兮地说,钱林的大拇指是他自己故意踞断的,公司不要赔钱给他,还说有证据可证实。

  这一信息着实让公司方为之兴奋。

  两天后,打电话者即李静如约来到了艺苑工地,拿出了两份证据材料,一份是他与钱林谈话的笔录,另一份是钱林的承诺书。两份材料都明确表明,钱林左手的大拇指是自己故意踞断的。

  公司方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5月31日,钱林等人在到公司拿钱途中,被民警一并抓获。

  此案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以诈骗罪对钱林提起了公诉。

  10月24日,奉贤区人民法院在对此案进行了一庭审理后再次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林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司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显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被告人在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能自愿认罪,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钱林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采取对策  遏制新型犯罪

  随着上海市劳动保险新条例的出台,来沪打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理赔款数额的大幅度增加,一些不法分子便蠢蠢欲动,在工伤保险理赔款上开始大做“文章”。于是,“阿诈里”族又滋生新成员。

  有关人士指出,通过实施苦肉计骗取高额理赔款案件并非个案,它已成了一种新型犯罪动向。据有关部门的资料表明,上海地区已发生多起类似的自残索赔案。

  2007年六七月份,从市郊先后破获的几起“断手”假冒工伤行骗团伙案分析,其作案手段主要分四步曲:第一步,物色人员,专找一些初到上海、没有稳定工作又急需钱的年轻人。第二步,将所物色人员送至本市多个建筑工地务工,随即将务工人员的手敲打成骨折或骨裂。第三步,让受伤的务工人员在建筑物上故意摔下来,造成手臂受伤。第四步,冒充伤者的亲属、朋友或老乡找工地老板谈判讨钱。钱款到位,按事先规定大家分享,数额不等。

  此类案件,作案手段残忍,隐蔽性强,社会危害性大,公安机关不易侦破,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害。

  如何防范、对付此类案件的发生?首先社会各界应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建筑工地,用工要规范,严把进人关。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不能急于私了,应通过正常途径进行赔偿。对一些可疑的工伤事故,及时向公安部门反映。平时,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其次,政法部门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应亟须采取新的有效对策,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摘自《检察风云》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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