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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项目负责人简况——王卫国教授

2006-12-24 14:52

王卫国教授

  1951年5月8日出生于重庆市,籍贯山西省陵川县。法学学士,法学硕士。1969年至1978年当过插队知青、解放军战士和国家机关干部。1982年2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并考入本校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1985年1月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教师,1986年任讲师,1987年任教研室副主任,1988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89年出国留学,先后在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从事访问研究,1992年归国继续任教。1994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1996年任教授,1998年任经济法系主任,2002年任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兼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

  主要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和企业重组研究中心执行理事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信息产业部《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商业和金融欺诈》项目专家组成员,国际破产学会(III)创始会员,国际商会(ICC)仲裁院仲裁员,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学术著作

  《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1987,2000再版);《中国民法》(合著,1990);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合著,1991);《中国土地权利研究》(1997);《科宾论合同》(上、下册)(译著,1997-98);《中国证券法破产法改革》(1999);《商法学》(1999)《破产法》(1999);《商法》(2001);《中国土地权利指南》(2001);《中国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2002);《法务会计》(2003);《改革时代的法学探索》(2003)。

  《试论民事责任的过错推定》(1982);《论合同的强制实际履行》(1984);《损害赔偿社会化与西方侵权法危机》(1985);《现代民法的因果关系理论》(1986);《论民法与商品经济》(1986);《民事责任竞合之比较研究》(1987);《规范协同论》(1988);《产权明晰化与企业非国有化》(1988);《所有权转换探析》(1989);《不可抗力概念的立法与学说考察》(1989);《瑞典新〈货物买卖法〉的主要特点》(1992);《企业重整制度之立法范例比较》(1993);《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学的观念转变》(1993);《公司资本论》(1993);《民法学者的哲学思考》(1993);《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结构—功能特性》(1993);《论合同无效制度》(1995);《超越概念法学》(1995);《论重整制度》(1996);《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1998);《企业拯救制度在中国的采用:比较概观》(1999);《产权的法律分析》(1999);《中国企业债务重组的替代方法研究》(2003);《让与担保在我国物权法中的地位》(2004);《探索造福农民的城市化模式》(2004);《新破产法草案与公司法人治理》(2005)。

  “Som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of China”, 1989-90; “The Leg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 A Cultural Survey”, 1990-91; “The Legal Character of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ve Ventures”,1992; “Business Protection and the New Bankruptcy Law”, 1996; “Fraudulent Conduct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of China”, 1997; “Adopting Corporate Rescue Regimes in China: A Comparative Survey”, 1998;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the Draft Bankruptcy Law of China”, 2004; “Land Use Right: Legal Perspectives and Pitfalls for Land Reform”, 2005.

  获得的荣誉:

  2005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3年获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国家教育部、人事部、科学技术部“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称号和“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称号;2001年获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2000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2000年入选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21世纪2000杰出学者”。

  摘自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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