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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活得精彩

2008-3-17 16:1

    文/林里力

  不知道“名如其人”这句话是否真有道理,但以一副重病之躯,在每年三次住院放疗之余,还能名列全科办案质量与数量之前茅,杨浦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第二届上海市“平安英雄”寿志坚绝对是“名如其人”。或许,当初父母只是寄托一种良好的愿望?还是,对他的坎坷人生有所预感?他有了这个极其普通但寓意深刻的名字。

  因为牵挂,所以选择坚强

  那是2004年10月的一天,寿志坚做护士的妻子敏感地发现,丈夫的脖子上有个突出的肿块,便督促他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甲状腺癌。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病与其他癌症相比,预后还是很好的,有人甚至说,得这种癌,是不幸中的大幸。然而,寿志坚却没有如此幸运,检查发现,他的癌细胞已经向肺部广泛转移。用一句形象的比喻,就像一把芝麻洒在泥地里——无法开刀,难以根除。

  头上原来的那片天,一下子就塌了——生命才刚刚度过41个春秋啊。他对医生说,让我回去好好想想。紊乱的思绪,需要理个头出来。

  他出生于1963年,1995年从一家制革企业调入检察院,成为一名法警。然而,进院不过9年,曾经的法律门外汉且性格极其内向的他,却已经站在公诉席上舌战群雄了。4年后,他成了公诉科副科长。极富挑战的公诉工作,成就了他的理想也满足了他的成就感,正当他准备不负众望大干一场时,却未想……

  他发现,自己最放不下的是两个地方:一个是家,虽不富裕但温暖祥和的所在,那里有相濡以沫的妻子和才上初中的儿子;一个是单位,虽压力巨大但极有成就感和自豪感的地方,那里有融洽相处的同事,可以为社会平安作贡献。这些,是他的精神支柱和选择坚强的理由。与其在家等着死神降临,还不如让有限的生命活出精彩。

  从恐惧、绝望到平静面对,逾越这道心理障碍之艰难,非身临其境的人绝对难以体会,然而,寿志坚做到了。当病情稍有稳定回到热爱的岗位时,他释放出的是比过去更大的能量。

  因为责任,所以追求完美

  锲而不舍,一追到底,是寿志坚一贯的办案特点,而心细如发的性格,则令他常常于别人不注意的地方有重大发现。

  办理徐华等三人偷盗20余辆面包车一案时,寿志坚关注的不仅仅是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更注意到这些赃车的去向,并由此发现了偷车人背后隐藏的一支庞大的收、销赃队伍。一方是略施小技即可到手一辆面包车,转手换回数千元;一方是花数千元就能买回价值7万元且带上海牌照的面包车,转手可赚数万元,双方何乐而不为?只打击偷盗,不惩治收赃,岂非只治标不治本?

  不仅如此,寿志坚还由此想到,这些赃车不可能办理正规行车手续,安全存在巨大隐患,一旦发生交通肇事,被害人又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和追讨民事赔偿?

  细心的他从办理第一起盗车案时,就将有关材料复印保留,以备后用。当三起盗车案均移送起诉后,寿志坚决定对9名销赃人员进行追诉。寿志坚知道,主观上对这些赃车的性质是否“明知”,是追究销赃人员刑事责任的重要条件,遂与公安侦查人员一起,从交易的地点、时间、价格、买卖双方关系等方面入手积极搜集证据。当被告人在庭审中辩称车子是亲戚好友半卖半送时,公诉人寿志坚又穷追不舍:亲戚好友的姓名?个人情况如何?假的必然经不起追问。最后,已被追诉到案的6名收、销赃人员均获有罪判决。

  其实寿志坚完全可以就案办案,那样既安全又省力,为什么要自找麻烦?他的回答很实在“我喜欢追求完美。”可我们分明在这追求背后,看到了那份强烈的社会责任。保一方平安,应除恶务尽。但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强烈的责任感,也少不了过硬的业务能力。

  2005年7月,曾系上海某钢厂部门经理,5年前用偷配的钥匙盗走了单位领导一辆蓝色桑塔纳的张军在山西落网。面对缴获的赃车,他一度承认了犯罪事实,但被捕后却又翻供称,这车系一姓冯的债务人于2000年底在天津为偿还亏欠自己的债务而做出的抵押。这事不仅有天津朋友刘某可以作证,更重要的是,案发的5月31日,自己根本不在上海,当然也就没有作案时间。他之所以如此有底气,一是基于5年前已在刘某面前编过谎言,二是他知道冯某已经“死亡”。在警方的配合下,寿志坚和同事很快在天津找到刘某,刘某表示,的确听张军说过抵押一事,但没亲眼所见。可见,刘某并无法证实张军的说法。而继续艰苦查证的收获是,冯某并未死亡,而是自1997年便因脑溢血瘫痪在床,绝无可能在2000年赴天津与张军谈抵押事宜。承办人员根据冯某的证言,也在上海某医院找到了冯某当时就医的病历档案。

  那么,张军说自己5月31日案发时不在上海是否真实呢?寿志坚和同事了解到,那年五六月份单位曾派张军与另两位同事两次去天津联系拍卖钢铁事宜。第一次是了解行情,第二次去正式参与竞拍,四五天后交易成功。唯一的线索是其中一位同事提供了一张2000年6月1日上海飞往天津的机票。

  承办人员前往民航部门调取张军6月1日的机票存根,被告知已销毁。转道天津调查拍卖一事,终于查到那年6月6日张军的那笔交易成功。寿志坚等承办人员根据逻辑推理认为,张军的两位同事均证明他们在6月1日一同前往天津,可见在此之前他并不在天津;交易成功的时间为6月6日,这与两位同事回忆四五天后交易成功吻合,可推断这是第二次去天津,前一次就应在5月份。既然6月1日飞往天津,那么,5月31日必定在上海,结论是:张军完全有作案时间。

  开庭时,张军辩解依旧。寿志坚则用环环相扣的证据将张军驳得哑口无言。最终,法院采信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判处被告人张军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进入检察机关以来,寿志坚先后干过法警、监所检察和审查起诉等不同行当,但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却是他不变的职业准则。他带教的研究生小何说:原来以为寿老师实践经验丰富,法学理论肯定没有我们强,谁知他样样不输给我们!我们在他指导下写出的论文很快就获得了发表。佩服之情溢于言表。

  因为热爱,所以心系平安

  之所以在办案中锲而不舍,其实来源于寿志坚对人民群众的爱。每每看到那些像自己父母一般年纪的受害人银发飘飘,蹒跚来访,他都会放下手里的工作耐心接待。他深知,要创建平安社会,检察官就表现在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公正执行国家法律上。

  他办理的一起集资诈骗案中,被告人叶某等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向股民出售股权,共骗取30多名股民的147万余元资金。其中不少中老年被害人投入了毕生积蓄,却落得一场空欢喜,数万元积蓄有去无回。在半年多时间里,这些被害人几乎天天来电来访找寿志坚询问赔偿事宜,寿志坚没有一句怨言,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下班以后,他都耐心接待。而只有他的同事们知道,寿志坚因生病服药引发副作用,很容易脾气急躁,要做到平心静气,他需要多大的克制力。

  寿志坚心里清楚,解释和疏导只能一时缓和被害人的情绪,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帮助他们追回损失,才能真正解开他们的心结。于是,他多次与侦查此案的公安人员一起研究追款方案。在公、检两家的共同努力下,至今有60%的损失已被追回。

  像这种吃力不讨好,既牵涉精力又一时难以办结的案子,在科里主管分案的寿志坚完全可以分给别人办。可事实上,这样的案子往往就到了他的手中。“我不说是科领导,也是小年轻的大哥,怎么能把难办的案子都推给别人?”在他眼里,把难啃的骨头留给自己是天经地义。

  作为上海市“平安英雄”,寿志坚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惊人壮举,却将建设和谐社会,维护一方平安的精神,落实在每一次取证、提审和出庭之中,如果“平安”是全社会共同打造的一座大厦,寿志坚就是一个默默为大厦添砖加瓦的人。

  沈某和刘某从挥拳相向到握手言和,就离不开寿志坚的努力。因为沈某驾驶的面包车在拐弯时,反光镜不慎碰到了邻居刘某的儿子。正在家中为自己助动车被盗而喝酒生气的刘某不禁怒火中烧。愤怒加上酒精的作用令他对着沈某猛击至其鼻梁骨折伴明显错位,构成轻伤。

  刘某冷静下来便后悔自己的冲动,更担心50多岁的自己会因此被单位开除,多次向承办人寿志坚表达愿意赔偿对方的意愿。沈某的气愤和伤痛平复后,也觉得没必要将邻里关系搞得如此之僵。

  寿志坚考虑到,诉讼虽然可以对刘某进行惩罚,却不能真正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反而会令因刑事追究失去工作的刘某对沈某产生怨恨,对社会产生不满。于是,寿志坚经请示领导,决定采用调解方式解决双方争议。不久,刘某在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到沈家登门道歉取得谅解,双方又向检察机关递交了自愿调解的书面申请,并达成调解协议。在一片祥和的气氛中,两个“冤家”终于握手言和。

  这就是寿志坚为什么要喝着药汁办案的缘由——药汁虽苦心里甜,因为生命的价值在工作中得到了体现。

  因为一份强烈的责任感,从2004年至今,他在办案中追诉到位1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抗诉并获上级检察机关支抗的案件2件2人,并先后荣获区“执法为民好干警”、“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以及市检察系统个人三等功等各种荣誉。

  其实,一个人的姓名不过是个符号,并不能说明什么,我们毫不怀疑,以寿志坚对生命意义的理解,他即使不叫这个名字,也一定会有坚强的意志,他的生命也一定会如此精彩!

摘自《检察风云》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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