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占良
她与丈夫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可是丈夫抢走了他们的女儿,以此来威胁她。法院调解无果,只能以“夫妻感情没有破裂”驳回她的起诉。思女心切的母亲,哭诉着她的无奈。
2007年初秋的一个傍晚,一位老人正领着她不满3周岁的外孙女在离家不远处散步,突然一辆红色出租车疾驰而至,飞驰的出租车开到老人身旁时戛然而止。刺耳的刹车声和飞来的汽车把老人吓呆了。还没等老人反应过来,车门突然打开,从车上跳下来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眼戴着墨镜的男子。他以飞快的速度将孩子抱上车,孩子被吓得尖叫起来。“快,开车!”在男子的喝令下,出租车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将周围的人都搞懵了,只在电影或电视剧警匪片中看到过的景象,竟然就发生在眼前。被吓得不知所措的老人无助地哭喊着:“还我孩子,还我孩子!”有人提醒老人“赶紧报警”,此时已有围观者拨打了110.
很快辖区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民警认真地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并做了笔录,随即展开了调查。
民警先找孩子的父母了解情况。当民警找到孩子父亲的时候,他回答问题时的神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民警再三追问下,孩子的父亲终于承认孩子是他抢走的。
短暂的恩爱生活
2007年11月3 日一大早,一个神情恍惚、面带忧郁的女士来到我的办公室,她就是被抢孩子的母亲王小萌,一家外资企业的高级职员。她一进门就很急切地说:“您就是金律师吧?我的孩子被抢了,你一定要帮我要回孩子。”说着说着眼泪就夺眶而出。
我给她倒了一杯水,安慰她慢慢说。她稍稍稳定了一下情绪后,开始向我讲述她的故事——
孩子是被我丈夫抢走的。我想离婚但他不同意,他知道我离不开孩子,就用孩子来威胁我,他把孩子抢走,藏起来不让我见。
我丈夫叫刘凯,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工程师。我们是在五年前的一次同乡会上认识的,我们都属于大龄青年,30出头的人了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伴侣。当时我们谈得很投机,之后他经常约我吃饭、逛商场。他对我很关心,有时天气很冷他就将他的外衣给我披上,每当这时我都感到心里涌起了一股热流,这样的男人是我一生的依靠。我们相恋了不到三个月就结婚了。
结婚后他对我还是关怀备至、体贴入微的,而且人很勤快,家里的活他抢着做,我真的很幸福,感觉我没有找错人。不久我就怀孕了,我真切地感受到那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当我一脸兴奋地把怀孕的好消息告诉他时,我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过了许久才硬硬地说了一句“把孩子打掉吧”。听了他的话,我愣住了,我不相信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追问原因,他说我们刚结婚不久,经济基础还不牢固,他不想孩子生下来和我们一起过穷日子。虽然我百般央求,但他铁了心不想要这个孩子,我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出生也不会快乐,更不愿意这个迟来的婚姻因此有裂痕,于是就去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之后,我哭了很久,好几天都没和他说一句话。
事后我才知道,当时他的工作并不顺利,常与领导发生争执。后来他一气之下辞了职,一天到晚在家睡觉,什么也不干。因为我经常需要加班,有时回来得很晚,他开始对我胡乱猜忌,总是问我为什么回来晚了,整晚都和谁在一起,就像警察审讯犯人一样。当时我很理解他的心情,也不去惹他,有时还安慰他。可是他很久都不去找工作,家中的一切开销都由我一个人支撑,我的压力很大。
过了多半年,我又怀孕了。当时我又惊喜又担心,一方面为我即将做母亲而兴奋,另一方面我又担心他仍不接受这个孩子。果然,当我忐忑不安地将这个消息告诉他时,他又以没有经济基础为由让我打掉孩子。这时我已经33岁了,属于高龄产妇,听医生说如果这次我再放弃这个孩子的话,以后很可能就不能再生育了。我将医生的话告诉他,他却不以为然,坚持让我做掉这个孩子。这一次我实在不能忍让了,孩子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在我不顾一切的坚持下,他勉强同意了,孩子终于保住了。
感情破裂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经过十个月的孕育,一个生命在第二年的仲夏出生了。女儿平安地降生,王小萌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她给女儿起名叫甜甜。至今说到女儿的出生,王小萌仍然一脸的幸福,嘴角挂着甜蜜的笑容。
可是漂亮乖巧的甜甜并不知道,她的出生给她的妈妈带来的不仅仅是甜蜜,还有痛苦。
怀孕期间丈夫对我不闻不问的,无论我多晚回来他都不担心,更不会打个电话问一下,我很伤心。当怀孕九个月的时候,我还在坚持上班。我想多挣些钱,孩子出生时也能过得好一些。临产前我自己去的医院,医生问:“你丈夫呢?什么时候了还不当回事?”我听了心里酸酸的,有眼泪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孩子出生后,他才赶到医院,听说是女孩时,一脸的不高兴,拉着脸说:“怎么是个女孩?怎么看都不像我!”他说这话时都没看我一眼。当时我妈在医院陪我,见他不高兴,赶紧打圆场说:“孩子小,还看不出来像谁。女儿好,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他听后,冷冷地“哼”了一声,摔门走出病房。直到我出院,他都没再来看过我。
女儿从此成了我们争吵的理由。我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吵架,有时候没吵几句他就动手,每次他都将我打得鼻青脸肿。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提出了分居,他也很痛快地答应了。这之后我们见面就少了,但只要见面就免不了要大吵一场。有一次因为女儿我俩又大吵起来,他把我死死地按倒在地,狠狠地掐住我的脖子,使我半天喘不过气来,憋得脸色发青。我当时感觉他好像中了什么邪,就像有深仇大恨顷刻要报一样。我不明白夫妻一场他怎么就能下如此的狠手。我感到仅存的一点感情已经没有了,我彻底对他失去了希望和信心。
最终我决定离婚。2006年12月,我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但是法院以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为由驳回了我的起诉。
半年后,我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就在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还没有做出判决的时候,他突然把孩子抢走了。我马上将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对我说:“这种情况法院也没有办法,你要求离婚而男方坚持不离。孩子在他手上,即使将孩子判给你,执行起来也是非常困难的。这是个法律空白也是社会问题,目前没有解决的好办法,建议你撤诉找男方谈谈。”就这样法院再次以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为由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
我知道刘凯抢走孩子并不是因为他喜欢孩子,他是为了报复我,使我在精神上遭受痛苦,这样他才感到满足。
说到孩子被抢,她显得非常急切,有时激动地语无伦次。她不明白,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结婚、离婚自由;《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怎么到了她这里,就一点都保护不了呢?
思女心切
两个多月过去了,没有任何女儿的消息,王小萌的心都要碎了。说话间,她从包里拿出女儿的照片,一边抚摸着照片上女儿稚嫩的脸,一边抽泣地说:“不知道我的小甜甜现在怎么样了,吃得好不好,晚上睡得好不好,有没有去幼儿园,会不会生病,是不是也在天天喊着要妈妈。我简直要疯了。我一看到孩子玩过的玩具和穿过的衣服就泪流不止,我每天晚上睡觉时都将孩子的衣物整理好放在枕头边上,看到这些就等于看到了我的小甜甜。自从甜甜被抢之后,我经常无缘无故的失眠,还时常从噩梦中惊醒,梦见小甜甜玩着玩着就掉进一个无底的黑洞里,我怎么也抓不住她,眼看着甜甜哭喊着'妈妈,救我',我却无能为力,醒来时浑身都在发抖。”
王小萌很努力地寻找女儿,她找过刘凯居住小区的居委会,居委会领导听了情况后很同情她,答应帮她说服刘凯归还女儿。当居委会领导想尽办法在老干部活动站堵住了刘凯时,刘凯不冷不热地说:“这是我自己家里的事,你们管不着。”居委会领导无奈地对王小萌说:“我们也只是做做思想工作,没有其他权力。”之后,王小萌找到妇联,妇联的领导答应帮助她做做工作,可是一直没有回音。王小萌又找到派出所的民警,民警说这事不在他们管的范围内。王小萌也曾咨询过律师,律师也是感到解决这样的问题法律存在着障碍,法律没有可操作性。
此时的王小萌感到自己太无助了。但是,见到女儿是她最大的动力。每天一下班她就到刘凯的住处守候,她想通过刘凯的行踪寻找女儿的下落。可是两个月过去了,她没有任何收获。眼望着苍天,她不停地喊着:“女儿呀,你在那里?你听到妈妈的呼唤了吗?”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2月下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