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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

2008-6-6 13:43

  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宋士合曾潜逃境外长达13年,今年被从美国遣返回国,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贪污罪、受贿罪。被审期间,宋士合以自己的出逃经历和感受写了一封忏悔书。他写到,当地华人得知他是一名涉嫌贪污的大陆官员时,对他十分反感和冷漠。这些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使他感叹,美国不是天堂。

  这让笔者不由得想起前些年流行一时的,据说还是来自国外某研究机构的一项研究成果——“贪官短命论”,即腐败分子因为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害怕东窗事发,所以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精神压力大,容易得某些疾病,因此大多短命。当时觉得此论幼稚滑稽,但如今从宋士合的经历来看,这个理论在国外或许还真有几分可行性。就说这个宋士合,“当地华人得知他是一名涉嫌贪污的大陆官员时,对他十分反感和冷漠”,巨大的舆论压力让他感受到“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长此以往,患上某种疾病的可能性还真是存在的。这对那些热衷“卷包外逃”的职务犯罪分子,或许是一个很好的告诫与震慑。然而从宋士合出逃的经历和感受,我们更应该思索的问题是:如何让腐败分子在国内也无处藏身、无路可逃,以至于在“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的折磨下,就此断了腐败的念头?

  当前有一种“腐败的民俗学”甚是盛行,它“容易使人们认为,掌握权力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他家庭的利益或他觉得应当忠于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来利用权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缪尔达尔语)。就是这种思维,使得社会舆论对腐败的态度颇有些“暧昧”。

  提起贪官的腐败行为,恨得牙根发痒,但是一旦自己有了机会,也是如此;别人得利,自己气愤,而一旦某种腐败行为能使自己获益,就立即默不作声;对腐败颇有些艳羡和向往,“笑贫不笑贪”,把腐败分子当成“能人”,极力攀附拉拢,谋取私利;对一身正气的清官,则讽刺、疏远,甚至排挤、打压。就是这些容忍腐败、同情腐败乃至羡慕腐败、攀比腐败的“腐败文化”,污浊了社会风气,把不正常当作正常。因而,无法真正形成对腐败“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无法养成对腐败“零容忍”的行为习惯,使那些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得以浑水摸鱼,不断孳生蔓延。这正是为什么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但腐败之风却仍难以刹住的深层次文化原因。在这样的环境里,贪官们只要不是玩得“太过”,大多会舒舒服服,滋滋润润,物质精神“双丰收”,不仅不会受到孤立冷遇,甚至会“边腐边升”,得意忘形还来不及,哪里会有半点“精神痛苦”。以至于宋士合们潜逃在外,才有些“水土不服”,很不适应。

  “腐败文化”的流行,使腐败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现象和生活习惯,使人们对腐败麻木与漠然,从而筑成了腐败现象的恶性循环。因此,重塑积极健康的“廉政文化”,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以廉洁著称的香港,在20世纪70年代的“廉政风暴”中,在大力开展惩治腐败行为的同时,还注重开展了一场“价值革命”,以提高公众对腐败的认识,让对腐败“零容忍”的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当前,我们的反腐败斗争,既要注意思想教育,制度管理,监督规范,也必须进行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一种反腐倡廉的公民文化,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强化舆论监督。

  吴官正同志曾指出:纪检部门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笔者认为,还应该加一句:从文化导向、行为方式上孤立腐败、仇视腐败,让腐败分子精神上“痛苦万分”,这恐怕就是廉政文化建设所要达到的目标。

摘自《检察风云》200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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