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8日,“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暨青年志愿者普法行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这项活动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司法部、教育部为支持单位,香港、澳门相关机构参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承办,时间从2008年5月开始到2009年5月结束。活动将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青少年群体。整个活动由百城千校志愿者普法活动、青少年书画摄影大赛活动、网络活动、港澳与内地青少年法律交流周、颁奖晚会五大系列活动组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向普法青年志愿者代表授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介绍了活动相关内容。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中小学校长代表在启动仪式上发言。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讲话中指出,举办“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精神,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弘扬法治精神,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创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社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法学院校的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搭建了新的平台,提供了服务社会的广阔天地。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肩负着祖国建设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青少年能够阳光学习、阳光锻炼、阳光生活、阳光交友,积极向上、健康成长,既是家长们的愿望,也是社会的责任和期待。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学校、走进课堂,有利于培育青少年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有利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学校教育,提高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青年普法志愿者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保障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活动之中,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强调,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这项活动的全过程。要突出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要采取一系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主题活动形式,使活动有声有色,不断创新,形成品牌。主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周密筹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地区,要高度重视,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在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参与对象多的情况下,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实现预期的社会效果。
启动仪式由活动组委会主任、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主持。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全国政协常委徐展堂,本次活动组委会委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部分师生代表,中小学校长代表和新闻媒体的记者,共160人出席了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