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红因为挪用单位资金130万元借贷给朋友,至今未还,前天,海淀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现年51岁的黎红,大学文化,原是北京燕园智业企业管理中心出纳。法院查明,2005年1月,黎红到北京燕园智业企业管理中心工作,担任出纳,由于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介绍的,燕园智业企业管理中心的张经理非常信任她。2005年6月,黎红的一个朋友找到黎红,说有个朋友急需钱投资项目,并承诺给高利息。黎红相信了这个朋友的话,先后从单位账户上划出了130万元。
2005年年底单位审计的时候,张经理才知道单位的资金被挪用了,向黎红核实情况时,黎红承认了挪用单位资金的事实。
2006年1月6日,黎红被抓获。上述赃款至今未还。
北京娱乐信报·郭志霞 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