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0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08年预算的决议

2008-3-18 13:28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2008-3-18

执行日期:2008-3-18

  (2008年3月1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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