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新国税所字[1996]64号
发布日期:1996-12-1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
上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养路费铁路建设基金等13项政府性基金(收费)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