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1998-12-26 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冀财税字[1998]4号

发布日期:1998-12-26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16号《关于发布〈境外所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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