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参加司法考试 关键是改变思维模式

2008-11-10 9:46 来源:法律教育网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第一次允许在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就是所谓的“大三考生”)参加司法考试。这个消息传出后,很多社会考生都觉得自己的压力更大了,不仅因为大三考生的参与使得司法考试的参考人数进一步增加,而且因为大三考生一直处在学习的阶段,状态容易保持,而且有足够的时间复习,特别是法学专业大三考生的“战斗力”更是强悍,势必要“凭空”拿走很多个通过名额。由此,社会考生的通过率就会降低。

  其实,司法考试是一个比通过率的考试,因为大三考生的加入,分母确实增大了,不过因为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是呈相对稳定的增长态势的,所以分子也会相应增大。肯定还有考生要问,假如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为20%,如果大三考生这一群体的通过率达到了40%,那么社会考生的通过率势必会受到相当大的影响。

  不错,大三的考生,特别是法学专业的大三考生,已经花了三年的时间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相对来说肯定比社会考生稳固、扎实,而且学校为了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也会给予大三考生参加司法考试以极大的方便,这些都是大三考生的优势。不过有利必有弊,大三考生也同样面临着属于他们这一群体的一个天然的困难,那就是法学思维模式与司法考试的要求不一样。

  考过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肯定都清楚司法考试考的是什么?对,是实践。司法考试就是把干巴巴的法条和法理变成活生生的案例去考,首先要准确分析这个案例,然后找到可能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这个过程,要求考生的理解能力要强,分析能力要强,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而高校学生的思维模式偏重于理论,大学期末考试的试卷总是喜欢出“某某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等问题,法/律教育网原创-也就是说高校学生受到的更多的是理论分析角度的训练,至于实践方面的训练,少之又少。而司法考试的考查是“某案例,如何解决?”的命题形式,因此二者存在一定的脱节。也就是说,尽管在校生有分析能力,但是他们的分析能力还是“浅层次理论—>深层次理论”的模式,而司法考试要求的是“现实事件—>法律理论”的模式。所以对于在校生而言,这两种思维模式之间的转换是他们要面临的考验之一。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给准备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大三考生泼一瓢冷水,为了通过司法考试,你们应该更加努力,在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之余,如果准备参加司考,那么一定要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要求来准备应试。这里,笔者提醒大三考生一句:学好专业知识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二者比较,大家还是更应该注重自己的专业知识,因为即使你顺利地通过司法考试,也并不意味着你一定能够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要想最终确保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除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外,还有一个硬性的指标——毕业证。而毕业证必须是在学生修够了相关专业规定的学分并通过了论文答辩之后才可以发放的。因此大家千万不要因为司法考试而影响自己的毕业。

  目前,就我国法学专业教育的趋势来看,司法考试和高校法学教育有融合的趋势,比如司法考试越来越重视考生的理论修为,高校也为了法学专业的考生能够顺利就业有条件地亮了绿灯,据我所知很多法学专业不是重点学科的院校已经开始有针对性地对本校的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司法考试的相关辅导。也许几年以后,笔者在文中所说的思维模式就不用改变了吧!这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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