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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文书写作:死因赠与契约书

2007-5-22 10:6

赠与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议定下列赠与事宜,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下列土地及建筑物无偿赠与乙方。

不动产标示:

(1)土地:

坐落于x x市x x路x x号

面积:x x 平方米

(2)建筑物:

木造瓦屋二层: 一楼:x x 平方米

二楼:x x 平方米

第二条 前条的赠与于甲方死亡时生效,赠与物件的所有权亦于当时归属乙方。

第三条 甲方应于x x x x年x月x日前会同乙方办理所有权的移转及保全手续。

第四条 甲、乙双方若均死亡,则本契约失效。

第五条 乙方若对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处罚的明文规定时,甲方可撤除本契约。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

                                住址:

                                受赠人(乙方):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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