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通65条3款」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连带责任。
「民通66条3、4款」连带责任
「民通67条」违法事项的连带责任
出题角度:判断连带责任的存在。
「民通68条」转委托
1 判断以谁的名义。
2 紧急情况下的转委托。
「民通69条」委托代理的终止
出题角度:基础关系与代理权
「民通解释79条」共同代理时的责任
「合同法48条」无权代理
出题角度:三权。
「合同法49条」表见代理
出题角度:
1 表见代理的认定。
2 合同效力的认定。
医院、保证、售货员、银行、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
「合同法50条」表见代表
表见代表人行为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