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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复代理问题例题释疑

2007-10-31 17:17

  问题:甲原籍是山区茶乡。春节期间,甲回原籍探亲,同事乙委托甲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000元。春节期间无茶叶出卖,甲将情况告知乙,乙说你转托一个人在春天3月时再买吧。甲在回城的前一天晚上,丙正好来探望甲,于是甲便委托了丙代乙买10斤茶叶,丙答应了。甲将1000元放在信封里面交付给丙。丙在当晚回家途中,1000元被人所抢。抢劫案未侦破。甲回城后将此事告知乙,为此引起纠纷。乙起诉到法院,法院对乙的哪些请求不予支持?

  A.要求甲赔偿损失1000元

  B.请求丙赔偿损失1000元

  C.请求甲、丙各赔偿损失500元

  D.请求甲、丙各赔偿1000元损失负连带责任。

  解答:答案是A、B、C、D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复代理要求被代理人的同意,本题中,乙同意了甲的转委托,所以转委托的行为成立了,甲不再对复代理人的行为负责,故 A、C、D项所表述的乙的请求均不予支持。然而丙被抢劫没有过错,抢劫案尚未侦破,故B项请求不予支持。因为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的请求权基础是过错责任,没有过错责任则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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