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具体罪名速记精解——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均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行为;销售金额5-20万元2年以下,20-50万元2-7年,50-200万元7年以上,200万元以上15年无期,以上均并处0.5-2倍罚金。

  生产、销售假药罪  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药品标准规定不符,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药冒充此药,按假药处理的有:1、卫生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2、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3、变质不能药用的药品;4、被污染不能药用的药品。

  生产、销售劣药罪  需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劣药是指:1、药品成分的含量与药品标准规定部符的;2、超过有效期的;3、其他。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需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而销售的;主观是故意;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即构成,造成的是结果加重犯。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造成严重后果。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需使生产造成较大损失。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需造成严重后果。

  对于有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行为但未达到其可能或已然后果的,而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构成上述具体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是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处。

  走私犯罪是指:1、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以及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2、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许进口的保税、减税、免税的货物、物品;3、直接向走私犯非法收购走私物品;4、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均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核武器定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假币罪  假币是指伪造的货币。

  走私文物罪  走私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

  走私贵金属罪  指出境。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对象是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走私对象是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走私淫秽物品罪  需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

  走私废物罪  包括液体固体气体废物,需情节严重。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指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外,走私其他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及工商税收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或者擅自将经批准的保税、减税、免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偷逃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多次走私未经刑事及行政处理的,累计计算。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或者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以走私罪论处。

  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虚报注册资本罪  指行为人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得登记,虚报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或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是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人;需具有非法募集资金的目的;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的行为;特殊主体-公司中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故意。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主观上是故意;特殊主体—有保存义务的人和单位;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妨害清算罪  指在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具有妨害清算目的;单位犯罪,单罚制,处罚直接负责的主观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有单位犯罪双罚制;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直接故意。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为亲友非法牟利包括: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亲友进行经营;2、以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或销售商品;3、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单位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的从重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单位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徇私舞弊的从重处罚。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需数额较大。

  持有、使用假币罪  需数额较大。

  变造货币罪  需数额较大。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企业财务公司等;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高利转贷罪  指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指不具有金融职能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指伪造或变造汇本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或者随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需数额较大;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需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人员,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知情人员是指所有合法获取该信息的人员;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需造成严重后果;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指证交所、期交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编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指违规操纵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担保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或他们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经济组织;主观上是过失;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违法发放贷款罪  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是过失;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是过失;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是过失;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逃汇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仅系单位犯罪,双罚制。

  骗购外汇罪  需数额较大;以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骗购外汇的从重处罚;明知骗购外汇提供资金的系共犯;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洗钱罪  明知是毒品、黑社会、恐怖、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性质和来源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方式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集资诈骗罪  需数额较大;向社会公开募集;直接故意;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贷款诈骗罪  需数额较大;具体包括: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其他;无单位犯罪。

  票据诈骗罪  需数额较大;具体包括: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本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本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汇本支票的;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金融凭证诈骗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诈骗;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信用证诈骗罪  包括: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随附的单据、文件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3、骗取信用证的;4、其他;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信用卡诈骗罪  需数额较大;包括: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变造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资的;无单位犯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  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等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诈骗数额较大;无单位犯罪。

  保险诈骗罪  包括: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特殊主体——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行为人诈骗提供条件的,是共犯;保险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事故骗取理赔金的定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偷税罪  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或少缴已收、已抵扣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手段包括: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因偷税被税务机关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定罪;多次偷税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抗税罪  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不缴纳;以暴力而故意造成税务人员伤害或死亡,仅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以暴力而过失造成税务人员伤害或死亡,仅定抗税罪;3年以下,情节严重3-7年包括:1、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2、抗税额10万元以上;3、多次抗税的;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无单位犯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  指纳税人欠缴并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假冒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数额较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定偷税罪,骗取税款超过已缴纳的部分,定本罪;假报出口指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1、伪造或者签订虚假买卖合同;2、以伪造变造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3、需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4、其他。其他欺骗手段包括:1、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2、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3、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其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4、其他;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四种表现形式:1、为他人虚开;2、为自己虚开;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4、介绍他人虚开。盗窃、骗取上述发票的,定盗窃、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般主体;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般主体;有单位犯罪双罚制;实施本罪行为又虚开或出售的,仅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造的发票罪  指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出售发票罪  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假冒注册商标罪  指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需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需情节严重;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假冒专利罪  指未经专利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用非专利产品或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不构成犯罪;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侵犯商业秘密罪  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包括:1、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应知上述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虚假广告罪  指广告主、广告经营人、广告发布者,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串通投标罪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合同诈骗罪  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其他;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经营罪  需情节严重;包括: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3、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强迫交易罪  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车、船、邮票及其他有价票证;需数额较大;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倒卖车票、船票罪  需情节严重;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以牟利为目的;需情节严重;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逃避商检罪  指将应检的进口商品逃避商检而擅自销售、使用,或将应检的出口商品逃避商检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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