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具体罪名速记精解——军人违反职责罪

2008-2-14 13:49 来源:法律教育网 

  本章主体出特别注明外均是军人。

  战时违抗命令罪  需对作战造成危害。

  隐瞒、谎报军情罪  指向上级隐瞒谎报军情对作战造成危害。

  拒传、假传军令罪  需对作战造成危害。

  投降罪  指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向敌人投降;3-10年情节严重10年以上无期,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10年以上无期死刑。

  战时临阵脱逃罪  指战时面临战斗任务而脱离岗位逃避参加战斗。

  违令作战消极罪  需造成严重后果。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指指挥人员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援不援致使其重大损失。

  战时造谣惑众罪  3年以下情节严重3-10年,勾结敌人造谣惑众10年以上无期情节特别严重可处死刑。

  战时自伤罪  战时自伤逃避军事义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需造成严重后果;主体是指挥人员或值班值勤人员。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5年以下情节严重5年以上,致人重伤死亡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无期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需造成严重后果;主体是有指挥权限的人员。

  军人叛逃罪  指军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5年以下情节严重5年以上,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10年以上无期死刑。

  逃离部队罪  需情节严重;3年以下,战时3-7年。

  私放俘虏罪  5年以下,私放重要俘虏或多人5年以上。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仅)获取军事秘密。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需情节严重;5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5-10年,战时5-10年情节特别严重10年以上无期。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需情节严重;5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5-10年,战时5-10年情节特别严重10年以上无期。

  武器装备肇事罪  指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需造成严重后果。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定刑法第127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犯罪对象为部队的武器装备。

  遗失武器装备罪  指遗失不及时报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需情节严重;主观是故意;主体是部队各单位主管人员和有房地产管理职责的人员。

  虐待部属罪  指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5年以下,致人死亡5年以上。

  遗弃伤病军人罪  指在战场上故意遗弃情节恶劣;主体是对救护伤病军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战时拒绝伤病军人罪  主体是有救治义务的人员。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指在军事行动区实施上述行为。

  虐待俘虏罪  需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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