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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特殊期间总结

2008-4-20 17:32

  一、审理期限的比较:

  期限
立案  
侦查 2—7个月
补充侦查 2次为限,每次1个月
审查起诉 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一审 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四类案件可延长1个月
自诉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简易程序 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二审 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四类案件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法院决定。
再审 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总结:一审和二审一样,自诉和再审一样

  二、审理期限计入与不计入总结

  期限
立案  
侦查 2—7个月
补充侦查 2次为限,每次1个月
审查起诉 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一审 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四类案件可延长1个月
自诉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简易程序 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二审 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四类案件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法院决定。
再审 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总结:一审和二审一样,自诉和再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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