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的要素
l、法律规则
(1)逻辑结构(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
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它包含两个方面:

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可分为三种:

法律后果,法律规则中规定的人们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该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法律后果分为两种:

(2)法律规则的分类
| 分类标准 | 类 别 | 举 例 | |
| 规则的内容规定(主要是行为模式)不同 | 授权性规则 | 职权性规则 | 有………职权 |
| 权利性规则 | 有权……,享有……的权利;可以…… | ||
| 义务性规则 | 命令性规则 | 有…… 义务,须得……,要……,应……, 必须…… | |
| 禁止性规则 | 禁止……,不准……,不得……,不应当……,严禁……,不要…… | ||
| 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 | 确定性规则 | 无须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 | |
| 委任性规则 | 由其他机关制定规则 | ||
| 准用性规则 | 把规则的内容指向了其他规则,参照…… | ||
| 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 | 强行性规则 | 内容具有强制性,不容许更改 | |
| 任意性规则 | 允许自行选择、协商确定行为的模式 | ||
2、法律原则
| 分类标准 | 类 别 | 特 征 | 举 例 |
| 产生的基础 | 公理性原则 | 以法律原理构成 | 法律平等、诚实信用、无罪推定、罪刑法定 |
| 政策性原则 | 一个国家或民族出于一定的政策考虑制定的原则,具有时代性、民族性针对性 | 如四项基本原则、计划生育原则、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等 | |
| 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覆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 | 基本原则 | 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所适用的、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原则 | 宪法中的各种原则 |
| 具体原则 | 适用某一法律部门中特定情形的原则 | 英美契约法中的要约原则和承诺原则 | |
| 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 | 实体性原则 | 涉及实体问题的原则 | 实体法中的原则 |
| 程序性原则 | 涉及程序法问题的原则 | “一事不再理” |
3、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 法律规则 | 法律原则 | |
| 内容 | 一般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其内容明确而又具体,法律规则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目的是防止或削弱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 | 法律原则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他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为法官的自由裁量留下了一定的余地 |
| 适用范围 | 某一类行为 | 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他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至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
| 适用方式 | 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 | 不以全有或全无之方式应用于个案,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而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