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10月30日刊登张祥超的文章说,本人是一名在读的法律硕士,深感如今法学教育的诸多困境:怪!
现象一:法学专业的学生难就业。并不是中国不需要法学人才了,相反,随着中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中国正需要大量的法学人才。可许多法学专业有着法学理论功底的学生就是找不到工作。
怪现象二:用人单位要求法学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可司法考试要求报名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也就是说只有大学毕业了领到毕业证了才可以报考。对于找工作的大四学生而言,他们根本没资格参加司法考试。结果,法学院学生只能拼命考研。
怪现象三:许多老师上课如走穴一般,难得一见。教法律的教师大多也是律师,在外面的律师事务所里面都是兼职律师。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因为法律本身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可人的精力有限,许多法律实务做得很好的教师忙得脚不沾地,学生想见他一面都难。我的一个师兄,整个读书期间只见过自己导师三次面。如此名师,能出高徒吗?
怪现象四:国家一方面喊着法官稀缺,另一方面许多专业人才进入无门。令人不解的是许多杂牌军通过各种渠道却进入了公检法部门,这些人如何进去的却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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