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06-6-8 9:50 来源:法律教育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5号),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今年9月16、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江西省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江西省将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2、网上预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6月10日至7月20日。

  3、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全省统一为7月1日至7月20日。

  报名人员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江西省司法厅主办的司法统一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sftyks.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设区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地点

  全省11个设区市司法局均设立现场确认报名点。具体地点由各设区市司法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且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寻乌县、会昌县、安远县、上犹县、赣县、井冈山市、永新县、遂川县、吉安县、万安县、上饶县、横峰县、波阳县、余干县、广昌县、乐安县、修水县、莲花县等21个县,为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原省计委)、省财政厅赣计收费字[2003]383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需交纳考务费200元。

  五、准考证的发放

  2006年9月1日至5日到各设区市司法局设立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其他

  1、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仍按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2、在江西省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江西省的人员,可在江西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3、在江西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不实行网上预报名,统一到南昌市司法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有关报名条件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试题参考答案异议等其他具体未尽事项,以司法部公告(第55号)为准(亦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查询。

  江西省司法厅
二ОО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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