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关于颁发200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7-2-27 10:7 来源:法律教育网 

  根据上级司法考试机构授权,我局从2007年2月26日至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向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被批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颁发证书。申请者应在此期间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局司法考试处(无锡市崇宁路19号)办理领证手续,并须缴纳证书工本费35元。

  来源:无锡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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