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关于申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8-12-3 15:11 来源:法律教育网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司法部已于11月21日公布。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按照省司法厅的指示精神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领时间:

  2008年12 月1日至10日前,到大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申领人员提供的材料:

  (1)在大连市司法局网站(www.sfj.dl.gov.cn下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报准确(表格上不要粘贴照片,内容要求打印),签名必须手写;

  (2)《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不需要前来领取,申领时确认后报司厅);

  (3)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须清晰)及准考证主证、副证;

  (4)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统一到申领地点现场采集;

  3、办理申请须知:

  (1)办理申请事宜须本人,不得由他人代办。

  (2)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于12月1日至10日前来领取《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并现场采集照片,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4、申领地址:大连市新开路87号(金福大厦北门28楼教室,即报名地点。)

  5、办公时间:上午08:30—11:1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6、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83787595(12月1日前电话:83766603)

  大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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