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颁发200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定于2008年3月8日至3月13日颁发200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请按照准考证号所规定的时间(附后),携带:1、身份证;2、成绩单或准考证;3、资格证书工本费35元,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北京市司法局一楼南大厅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凡以前取得B证、C证,2007年又考取A证的,须将原B证、C证交回。

  时间安排:3月 8日    0711999900001—0711999904000

        3月 9日    0711999904001—0711999908000

       3月10日    0711999908001—0711999912000

       3月11日    0711999912001—0711999916000

       3月12日    0711999916001—0711999920000

       3月13日    0711999920001—0711999924583

  每日办理时间:    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00 — 16:00

  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人,可在以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领取。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六日

将本文收藏到
相关信息
推荐文章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