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信息汇总

2008-3-29 13:19 来源:法律教育网 

各位通过2007年司法考试的考生:

  20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已由各地司法局陆续开始发放,法律教育网特别整理各地领取20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以便大家能够及时领取。另外,欢迎各位考生把自己掌握的其他地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edit@chinalawedu.com

地区
领证时间
携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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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
2008年3月19日起至4月3日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工本费35元
天水市
3月24日到4月15日

云南省

3月15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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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08年3月8日至13日

身份证;成绩单或准考证;资格证书工本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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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2008年3月15日
上午9:00―11:30 

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成绩单的复印件(合并复印在一张A4复印纸上);证书工本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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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08年3月19日—23日
9:00—16:30(双休日不休息)

本人资格申请时所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成绩通知单、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工本费人民币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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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3月10日—3月25日 

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书工本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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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3月6日开始

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工本费35元、“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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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3月7至14日 

身份证件、申领受理单、工本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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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3月13日—14日 

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工本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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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3月10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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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3月11日开始

 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35元和市司法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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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身份证件、法律职业资格持有人信息采集表、工本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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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近期 

身份证、工本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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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3月13日起至4月15日(周末除外) 

身份证、准考证及35元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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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3月14日起至4月15日 

本人身份证、成绩单、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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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

3月6日至3月15日 

身份证、准考证、工本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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