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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研讨会 评议 杨富斌

2006-6-16 9:55

  杨富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教授):

  刚才几个教授发言非常精彩,第一位发言的是吴炯教授,对于吴教授的一些观点,提到推进法治建设,非常具有新意。第二位发言是我们的高教授,他谈论的是经济法的根基,论文比较具体详细,论文值得肯定的是第三部分,另外谈了中国经济法经济根基理论本土化的意义。第三位发言的是刘光华教授,他在论文里,从市场与计划互动的角度,指出了过去要么忽视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第四位陈云良教授谈到国家调节权,提出了第四种权力。上述几位教授的发言都具有启发性和建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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