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全国人大法律库
行业法规规章库
地方法规规章库
国际条约惯例库
两高司法解释库
您的位置:
法规中心
-
国务院行政法规库
国务院行政法规库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补充通知
作者:国务院
颁布日期:1985-4-4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下达以后,有些地区反映企业负担有困难,同时根据省长会议精神,要适当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经研究确定,企业离休、退休人员一般先按每人每月十二元发给,以后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再逐步增加。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相关内容
·
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发给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离休退休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统一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发放标准的通知
·
北京市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聘用离休退休人员管理若干规定
·
北京市退休基金统筹办公室关于发放企业退休职工物价补贴和生活补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