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自考辅导
  自考动态
  自考试题
  热点关注
您的位置: 法律高自考 - 自考常识
自考常识
考生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的考试成绩无效;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浙江面向全省自考生开通自考网络课堂
 ·广东调整行政管理学(本)港澳考生加考通知
 ·2003年北京500多自考生申请留学
 ·杭州考生注意:自考增加3天补报时间
 ·北京昌平自考生遭遇办银行卡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