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婚姻家庭新闻
  婚姻家庭常识
  婚姻家庭常用法规
  婚姻家庭典型案例
  婚姻家庭论文
您的位置: 民商专题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常识
婚姻家庭常识
丧偶儿媳、女婿在什么情况下拥有对公婆、岳父母的继承权,应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对公婆、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才可取得继承权。那么,如何认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经济上为老人生活提供了帮助,老人主要依靠其提供的经济生活。

    (2)为老人日常生活提供帮助,如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生病时进行护理等。

    (3)对老人的帮助具有长期性。如属偶尔的看望有限的劳务帮助等,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能由此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尽赡养义务的孙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与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孙儿对祖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有多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