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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15幅字画无偿占有17年 便宜坊老正兴今成被告

  因为自己创作的15幅国画索要了17年都没有要回,被激怒的老画家、语言学导师萧墅昨天上午愤然走上崇文区法院民一庭,决定依靠法律手段向便宜坊烤鸭集团及其下属的老正兴饭庄进行“追讨”。
  
  萧墅介绍说,1987年,他在前门老正兴饭庄花费3个月时间创作了15幅国画作品,这15幅作品题材涉及山水、人物、花鸟等,其中有不少都是尺幅较大的画作,最大的画幅为丈二匹大幅画作品,面积达到70多平方米。创作这些作品,萧墅耗费了大量心血和长达3个多月的时间,当时估价至少在150万元以上。创作完成后,老正兴饭庄在没有与萧先生达成收购协议情况下,就一直将这些作品悬挂于饭店等经营场所。此后十几年来,萧墅不下上百次以书信和电话形式追讨作品,不得已才愤然诉诸法律。
  
  “这种拒不归还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萧墅的诉讼代理律师北京市君泰博华律师事务所张新维律师介绍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萧墅依法享有这些作品的所有权,而不因时间的原因而丧失。由于目前老正兴饭店已经被便宜坊烤鸭集团有限公司并购,成为其分公司,所以在把便宜坊作为第一被告起诉的同时,将老正兴列为第二被告,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返还财产。
  
  便宜坊烤鸭店有关负责人今天明确告诉记者,这些画现在还在便宜坊。但那时候老字号饭庄请画家画画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现在悬挂名家字画的老字号饭庄很多,如今再要回这些作品是不合理的。

北京晚报·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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