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民事诉讼常识
  民事诉讼常用法规
  民事诉讼典型案例
  民事诉讼新闻
  民事诉讼论文
  民事诉讼文书
您的位置: 程序法专题 - 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常识
民事诉讼常识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中止执行?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

    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法院判决中止执行 仲裁裁决泾渭分明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
 ·鄱阳法院中止执行案动态管理
 ·清偿货款纠纷中止执行再审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债务关系如债务人确无偿还能力是否可予中止执行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