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6日凌晨,华宁县盘溪镇青年路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案发后两位当事人却先后住到同一医院,同一病房,真是冤家路窄。
11月6日凌晨1时30分左右,盘溪交警中队值班室接110指令,盘溪镇青年路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接警后中队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及时赶往盘溪医院找受害人陈某某了解情况。当办案民警进入受害人陈某某的病房时,发现住在该病房另一病床上的一名年轻男子神色慌张,观其伤势与交通事故外伤极为相似。警惕的办案民警问年轻人:“你怎么了,怎么会伤成这样?”年轻人说:“喝酒喝成这样的。”民警又问:“喝酒怎么会把耳朵喝出血来,头和嘴都擦花了?”年轻人说:“是在某某饭店喝的,你不信去问。”民警经过简单的对话,认定该青年可能与案情有关,马上撤出病房对整个案情重新进行分析,全面展开调查取证。凌晨2时30分,在充分掌握确凿证据后,立即传讯了该年轻男子刘某某,刘某某在证据面前交代了其肇事逃逸的经过。
11月5日晚,刘某某在家酒足饭饱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一女孩到盘溪镇玩,当晚12点左右在青年路肇事后,女孩不知去向,刘某某逃离了现场。后趁夜黑无人之机,其朋友王某、刘某、张某某把肇事车转移到了乐士堂村藏匿。刘某某在街上逗留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动静,他心存侥幸地想:“被撞的人听口音是外地人,伤的不太重,不可能到医院住院治疗;再说,夜深人静,没人知道肇事者是我。”因此,刘某某便明目张胆地住到了盘溪医院住院部,也就出现了这可笑的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