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自考办提醒请考生在规定的日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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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份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日期从昨天(9月1日)开始,将于7日结束。市自考办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在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区、县自考办及有关单位办理报名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按照市自考办规定,委托开考的专业,考生须按照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委托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注册,然后由委托部门、指定单位或考生个人到指定的区、县考办报名、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技术专业与开放教育学院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由助学单位集体办理,区、县自考办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机械制造及其415 自动化专业(专科)、416 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专科)、417 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专科)的报名工作由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统一办理。报考实践课程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自考办领取考试通知单。
今年10月本市高自考考试时间为30日、31日两天。本市高自考每年举办四次考试,安排在1 、4 、7 、10月份。报名时间均在每月考试前一个月的月初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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