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刑事要案
  民事纠纷
  反腐报道
  环球法制
  热点新闻
您的位置: 法治资讯 - 法制动态
法制动态
内蒙古:16名违法犯罪司法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新华网·汤计 张云龙
  包头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刑警三中队原队长李建华因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受贿、徇私枉法,在2003年岁末被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送上了法庭。李建华成了内蒙古检察机关2003年反司法腐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16名司法人员。 

  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介绍,在过去的一年里,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为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监督,特别是加大了反司法腐败力度,重拳出击执法部门的违法犯罪分子,全年共查处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63人,违法犯罪的司法人员16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5件(次),对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法纠正129件。受理群众反映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线索445件,促成公安机关直接立案232件,接通知立案69件。 

  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6名司法人员中,有公安局长、刑警队长、派出所长、法院庭长、主审法官等。内蒙古扎赉特旗法院民事庭原副庭长邹龙飞,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篡改证据,枉法裁判,被检察机关以“徇私枉法罪”送上法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副局长云生旺,收受了一犯罪嫌疑人家属1.85万元的贿赂后,为一个抢劫、盗窃、强奸团伙成员从轻处罚出谋划策,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初探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及对策思考
 ·现代司法理念与司法人员的自律
 ·河南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呈现四大特点
 ·网络违法犯罪趋于严重